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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门前三包” 田墘一餐饮店被处罚
  • 2025-10-3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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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记者   林 敏 通讯员  黄小斯)日前,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综合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街道某餐饮店存在将垃圾袋随意丢弃在店门口的行为,由于垃圾袋破损,导致污水外流,造成路面污渍。

经查,该餐饮店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违反了《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执法部门对该店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商户和居民:乱丢垃圾不仅面临处罚,更会带来健康隐患。商户和居民要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避免随意堆放;及时清理门前屋后积水、杂物;定期检查并消杀易积水区域,共同维护整洁环境,阻断蚊媒传播途径,守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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