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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审查干部工作和内部肃反运动
  • 2022-01-1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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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有计划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党的干部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这主要是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中央和地方各级部门都吸收了大量新的工作人员,不仅干部队伍迅速扩大,而且干部成分较过去时期复杂。经新中国成立初期镇压反革命运动、清理“中层”(干部队伍)和“内层”(党的队伍)、“三反”“五反”运动、整风整党以及各种民主改革运动,各级党组织对大部分干部有了基本的了解,并且解决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最突出的问题。然而,随着国家各项事业蓬勃展开,干部变动频繁,各级领导机关来不及对干部进行全面审查。尤其是对相当数量的新干部,未能切实掌握他们的全面、真实情况。有些领导干部存在着麻痹思想,对干部的使用只重业务能力,而忽视政治上的考察。这样,在新干部中就夹杂一些历史不清、来历不明的人,甚至还有极少数隐藏很深的反革命分子。在老干部中也有少数未经过审查的,或者虽经审查仍存在某些未弄清楚的问题。根据上述情况,中央认为有必要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以便进一步了解干部,保证国家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

审查干部是党进行干部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从总体来看,党的干部队伍基本上是纯洁的,绝大多数干部是经过革命斗争考验的。为了保障这支干部队伍的纯洁,党历来注意在革命斗争的考验中来识别干部,并且在各个历史时期采取各种措施对干部进行审查。中央在审干决定中着重指出,这次审查干部面对的形势和条件与过去不同,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开始实施,各方面的建设任务极为繁重,因此审干工作必须密切结合当前各项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既不妨碍各项建设工作,也不因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而放松审干工作。审干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地了解干部,主要应从政治上进行审查,弄清每个干部的政治面目,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已分子、蜕化堕落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同时又要多方面地了解和熟悉干部的思想品质、工作才能,以便更有计划地培养干部,正确地使用干部。审查的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财经、文教等部门的全部干部。审查的步骤是,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骨干,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先审查地委、专署(市)以上的领导机关和重要的国营厂矿企业,后审查县、区级机关和次要的厂矿企业;先审查政治面目不清、来历不明和重要关节上含糊不清的干部,后审查其他干部。这样可以使首脑机关、要害部门得到及早清理,又可从容地解决其他机关、部门的问题,以减少偏差,避免发生混乱。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审干工作从1954年下半年起陆续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财经、文教部门展开。这次审干不采取突击运动的方式,而是结合工作进行。各地都在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了专门的审干机构,抽调政治上完全可靠、作风正派的干部做审干的具体工作,并经过培训掌握审干的方针、政策和必要的知识,将已掌握了材料的审查对象进行分类排队,有计划、有次序地进行审查。同时,在审干中坚持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在这方面各地都组织了大批干部,进行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防止发生“逼、供、信”的错误,主观臆断的现象也大大减少,使有些过去长期弄不清楚的问题在这次审干中得以搞清。

由于这次审查干部的工作涉及面很广,列入审查范围的干部数量相当多,各地审干机构的力量明显不足。审干工作进行当中,1955年7月中央决定开展一场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同年8月1日,中央组织部给中央的工作报告(经中央批准),进一步确定审干所要达到的目的是“清除党政机关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坏分子”,明确将一部分干部不列为审干对象,包括“那些党已了解清楚,没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干部;政治历史上曾有问题,但过去已审查清楚并作有结论,且以后又未发现什么新的问题的干部;虽未经系统审查,但经过长期考验,没有任何可疑的干部;历史上虽有一些问题,但并非政治上的问题的干部”等。同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审查干部工作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的指示》。按照中央指示的精神,各省、市委修订了审干工作计划,首先审查和处理那些已被揭露的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嫌疑分子,有的还通过肃反斗争来解决审干当中突出的重点问题。这样,原定列入审干范围的县级以上机关、厂矿企业的干部,有相当一部分被列入肃反审查对象。

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在审干工作中注意对政治问题与思想问题、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家庭问题与个人问题等严格加以区别,力求做出正确结论。后期进行复查,对结论中证据不足、用词不当、处理偏重等问题予以纠正。各级党委对个人全部历史已审查清楚的干部,即做出肯定的结论;对有个别问题一时难找到证明,无法查清者,先就其肯定的部分做出结论,只保留个别问题继续审查;对有政治问题的干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分别处理;对审查中发现的重大政治嫌疑分子,调离重要工作岗位,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对于发现的反革命分子,经有关党委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由公安机关专案处理。

由于审干工作与肃反斗争这两件虽有联系但性质不同的事情交叉进行,使原定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审查的工作向后延迟,全国大部分地方到1957年上半年才大体完成审干工作。通过这次审干,党基本弄清楚了全国各类干部的政治历史情况,绝大多数干部的问题搞清楚了,有了结论,一身轻松,放手大胆开展工作;一些过去因历史关节问题不清而放在次要工作岗位上考察的干部,经查明确无问题又一贯表现很好的,按其德、才提拔任用,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少数干部有个别问题难以查清暂时挂起来,而对其历史清楚的部分予以结论,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进。(上)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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