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洪广凭)陆河县把推动移风易俗与村规民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推动落实村规民约为抓手规范群众行为,不断破除陈规陋习,净化社会风气,树立新风正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该县创新方式方法,按照移风易俗融入生产生活的要求,将移风易俗的内容落实到村规民约中,明确“什么事可办”“什么事不可办”“什么事在什么范围办”,用村规民约填补制度漏洞,对陈规陋习形成刚性约束。同时,各村(社区)立足实际,制定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张贴在显眼位置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遵照执行。镇、村与党员干部群众还签订承诺书,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并把村规民约执行与组织考核、党员考评、群众评议等挂钩,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落细落实。
该县完善群众性自治组织。各村(社区)建立和完善由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组成的乡风文明理事会,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组织优势,推动移风易俗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由村(社区)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善做群众思想工作、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党员群众和乡贤人士组成,并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以民主方式讨论确定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确保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定期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遵守村规民约,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减办或不办”的新风尚。
该县落实道德红黑榜,深化道德实践,建设与城乡环境相符的“道德红黑榜”阵地,全面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乡风文明水平。重点实施“礼仪、诚信、和睦、爱心”四大工程,对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关爱他人的优秀典型列入“红榜”。对不讲文明、德行有亏、墨守陈规陋习、宣扬封建迷信甚至违法乱纪的不良典型列入“黑榜”,进一步培育倡导文明新风,助推乡风文明建设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