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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教活动
  • 2026-03-1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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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记者 洪笳荣)近日,海丰开展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升群众维权意识与能力,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活动主会场设在县市民广场,该县相关领导现场宣布海丰县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并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代表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颁发牌匾。

在县市民广场和城东镇迎景综合市场分会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惕非法贷款中介、理性消费与征信维护、存款保险、反洗钱等内容开展科普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据悉,2025年海丰消费维权工作成效亮眼。全年共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0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210万元;持续推进诚信经营体系建设,累计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678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6家;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立案查处案件399宗,罚没款近30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宗,有力震慑了市场违法经营行为,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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