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8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510人,代表全国3500多万党员。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政治报告和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选出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当选的中央委员201名,候补中央委员132名。
大会宣布,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大会提出要调动党内外、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在本世纪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大会初步总结了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批判了“四人帮”宣扬的谬论,顺应了民心。
大会通过了新的党章,在总纲中提出“在本世纪内,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在党的指导思想的表述上基本恢复了八大党章的提法;增写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内容,强调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首次在党章中规定了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的干部路线,提出要培养和造就千百万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阐述了党的三大作风,对党员提出八项要求,重新恢复了党员预备期制度。但新党章未能从根本上纠正十大党章中一些“左”倾错误观点,继续肯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等导致“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
邓小平在大会闭幕时作了重要讲话,号召全党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党树立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和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全党、全军、全国努力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邓小平的讲话,抓住了实现拨乱反正任务的关键。在他的倡导下,一个有利于解放思想、纠正“左”倾错误的氛围开始在党内外逐步形成。
党的十一大在揭批“四人帮”和动员全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方面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限于历史条件,大会没有从根本上着手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没有完成“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制定新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
根据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1977年10月起相继召开新的一届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与此同时,在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中,陆续恢复建立党委或党组。新产生的党委或党组,注意清除追随“四人帮”的帮派分子,起用了大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久经考验的老干部,使党在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得到充实和加强。
(连载来源:《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