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代表全国4600多万党员。大会审议通过题为《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批准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首次以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由委员175人、候补委员110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由委员200人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委员69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1月2日,党的十三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通过了中央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选举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陈云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乔石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88年3月至4月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决定李鹏为国务院总理;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党的十三大报告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的十三大确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
党处于执政地位,必须经得起执政的考验;党正在领导改革开放,也必须经得起改革开放的考验。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必须解决的最重大的课题。党的十三大确定了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大会指出,党的建设问题,从来是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新时期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党的自身建设也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都应当体现这个指导思想。
干部队伍的素质对于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具有决定的意义。党的十三大提出,应当重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即忠诚于党的路线并能够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的干部,而不能重用那些只说空话、不干实事、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缺乏热情和责任心的人。必须大胆起用那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实际贡献,得到群众承认和信任的干部。对其中优秀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重担子。实现领导干部年轻化,重点是中央领导机构成员的年轻化。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也要年轻化,但不能机械地要求省、地、县、基层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逐级递减。
解决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是一项长期的经常工作。党的十三大强调,从严治党,除了必须把少数腐败分子开除出党之外,还必须着眼于对绝大多数党员经常地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通过经常地进行教育,经常地加强监督,经常地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经常地整顿纪律,经常地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地处置不合格分子,经常地吸收优秀分子,经常地发扬正气和抵制歪风,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把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一个勇于改革、充满活力的党,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党,选贤任能、卓有成效地为人民服务的党。
(连载来源:《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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