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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动员会
  • 2024-08-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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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希文)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立法后评估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文作动员讲话。

动员会听取了关于《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的说明和《条例》的实施情况汇报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相关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评估工作安排汇报。

李惠文指出,立法后评估是对立法实施效果的一种事后评价,通过评估可以发现问题、改进制度、完善程序,从而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立法后评估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关于立法领域改革的核心要义,将其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从地方性法规运行效果的实际出发,以高标准、严要求准确把握本次立法后评估的原则性、工作程序和评估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为科学评估提供有力支撑。各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要明确职责、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共同推动立法后评估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条例》立法后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及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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