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林舒雅) 4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汕尾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幸福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情况、“个转企”工作推进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管理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审议了《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草案修改稿)》《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9位委员就燃气管道规划、燃气价格、户内燃气设施安检、老旧小区“瓶改管”、燃气隐患排查和打击“黑气”等问题提出询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应询。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曾宏武、周小壮,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