逯峰活动报道合集
郑海涛活动报道合集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汕尾市文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汕文联﹝2023﹞11号)要求,第二届汕尾市文艺奖通过公开申报、初审、政治审核把关、专家评委会复评和汕尾市文艺奖评选组委会终评等环节,共评出金奖8个,银奖16个,铜奖21个,特别奖1个,终身成就奖2人,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
二、有关要求
公示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须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实名向受理部门反映,不接受匿名电话、匿名信等形式反映的意见。反映意见必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
三、受理部门
汕尾市文艺奖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汕尾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城区汕尾大道书苑小区A栋3楼
电话:0660-3360645
汕尾市文艺奖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