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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执法检查 助推“百千万工程”实现五年显著变化
  • 2026-06-1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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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记者 黄鸿岳)6月8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城鑫带队前往各县(市、区)开展《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吴城鑫一行先后前往陆河县、海丰县、陆丰市、城区等地,实地察看示范带规划建设、产业培育、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管护等情况,详细了解各地宣传贯彻条例、依法履职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经济提质增效、农文旅融合发展、典型村建设等工作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吴城鑫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压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确保条例执行到位。要强化规划引领,推动示范带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要抓好要素保障,深化农文旅等多业态融合,统筹保障财政、用地、用林等发展要素。要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扎实推进基础设施管护、人居环境整治和绿美生态建设,深化基层治理效能,完善示范带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网格化管理与数字化赋能。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助推“百千万工程”实现“五年显著变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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