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滨
日前,汕尾交警对外公布一则警示案例。警方根据群众举报查实,海丰辖区内有人员违规占用公共道路停车摆拍短视频,肆意把通行道路当成私人拍摄场地,漠视交通法规与道路安全。目前,相关涉事人员已被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这一案例再次敲响警钟:流量再诱人,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与生命安全之上。
短视频时代,新奇创意、个性表达本无可厚非,但部分创作者陷入“越出格越吸睛”的流量误区,刻意选择在马路、车流密集路段制造博眼球画面,把危险当成噱头,把违法视作特色。涉事人员占道拍摄,一方面迫使正常行驶车辆紧急避让,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甚至恶性交通事故;另一方面,在机动车道内停留、嬉闹、开展拍摄等非交通行为,本身已明确触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红线。该法第三十一条清晰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禁止在车行道内停留、嬉闹,违停占道拍摄同样违反机动车停放相关法规。一旦因占道摆拍酿成事故,拍摄者不仅要接受行政处罚,还要承担相应事故责任,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网红镜头,瞬间会变成追责证据。
此类马路摆拍乱象,其根源在于三重认知缺失: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不少人误以为公共道路随便拍照无伤大雅,不清楚占道拍摄属于明确交通违法行为,心存侥幸跟风效仿;二是安全底线失守,只顾镜头画面效果,忽视高速车流的不可控风险,既漠视自身生命,也漠视全体交通参与者的公共安全;三是价值导向错位,将视频流量凌驾于公序良俗与社会规则之上,错把突破底线当成创作灵感。放眼全国多地,交管部门近年来持续曝光同类案例:马路中央跳舞、大桥车道摆拍、隧道内架设灯光直播、车流中制造啤酒特效视频,最终无一例外被查处处罚,违法成本或许不高,但安全代价、信用代价、社会负面影响却不可估量。
此次案例,是汕尾交管部门依托群众监督开展精准整治的缩影。群众积极举报危险占道行为,交警迅速取证、公开曝光、依法处置,既惩戒了违法行为人,也面向全社会开展直观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让大众清晰看见:危险摆拍不是个性,而是违法;不是创意,而是添乱。治理道路变摄影棚乱象,不能只靠单次查处,更需要多方协同发力。交管部门要持续加大路面巡查与线上线索筛查力度,依托群众举报、道路监控,对网红占道拍摄、危险取景行为露头就打,常态化公开曝光形成震慑;相关平台应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对违法拍摄视频应进行有力监管,切断危险内容传播链条,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不让算法成为违法摆拍的助推器。
更关键的是每一位市民与自媒体创作者都应当树立清晰的价值认知:优质的创意,不必依附危险场景来博眼球;健康长久的流量,更不该逾越法律与安全的红线。在合法合规的环境下进行拍摄创作,不仅自身安全有保障,作品也更具备积极正向的传播意义。每个人都有责任共同维护顺畅有序的交通环境,守护整洁良好的城市文明形象,不能因个人任性之举影响公共秩序与社会风貌。
马路通行有序,城市方有安稳底色;人人恪守交通规则,出行方能全程无忧。要摒弃侥幸心理,远离车流险地,道路的核心功能是通行,绝非博取流量的秀场;法律守护出行,绝不纵容任性摆拍。守住脚下道路规则,才能守住你我平安,让镜头回归文明,让流量归于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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