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许楚璇)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9月23日,陆丰市与深圳罗湖区正式签订县域产业园区利益共享协作框架协议;海丰县与深圳龙岗区同步签订粤东西北首个利益共享专项项目协议。日前,海丰县与龙岗区已成功签订粤东西北首个县域产业园区利益共享协作框架协议。眼下,城区、陆河县分别与深圳光明区、坪山区的协议洽谈工作也正有序推进,将于近期完成签约落地。
这是我市深入落实省工信厅县域产业园区利益共享机制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助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园区提质增效的重要实践。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加快推动跨区域产业协作利益共享体系构建,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取得突破性成效。
为推动县域产业园区利益共享机制落地见效,我市多点发力,构建起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深汕联动的立体化工作格局,通过完善顶层设计、专班统筹推进、深化高层对接、强化协同赋能、抓实落地导向五大举措,健全闭环推进体系,聚焦重点县区实体项目落地,坚持“成熟一个、签约一个、落地一个”原则,力争2026年底实现全市协作框架协议全覆盖。
立足深汕两地资源互补优势,我市积极创新协作模式,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产业协作标杆。通过规范协议闭环管理、深化飞地联动发展、全域复制成熟合作经验,明确指标共享规则,聚焦重点产业储备优质项目,推动全市“1+4”共建园区全面纳入利益共享机制,奋力打造深汕产业协作可复制样板。
围绕做实项目实效,我市完善全周期保障机制,坚持以实体项目落地见效为核心标尺,建立协议管理、要素保障、全程服务全链条工作机制。在协议管理上,实行“框架协议定方向、项目协议定细则”的分级管理模式,确保合作依规开展、规范运行。在要素保障上,优先保障利益共享协作项目用地需求,盘活园区标准厂房资源,有效压缩项目建设投产周期,同时统筹用好深汕产业协作基金及各类金融资源,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重点项目落地,切实降低企业建设运营成本。在服务保障上做实全周期服务,建立利益共享项目专项台账,对储备、在谈、在建项目实行动态跟踪、全程跟进,及时协调破解建设堵点难点,保障深汕两地稳定共享产业发展红利,实现互利共赢。
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耕县域产业园区利益共享机制建设,持续深化深汕产业协同、抓实实体项目攻坚、拓宽产业合作半径,全力打造区域产业协作示范样板,为全省产业有序转移和园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汕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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