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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六十七次会议暨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召开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 2020-10-2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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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记者 黄铭标)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六十七次(扩大)会议暨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审议、研究有关事项等。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省干部大会、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听取省、市民生实事项目专项督办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草案)》《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草案)》,决定列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议程;审议《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增加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方案(草案)》;研究决定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与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武装头脑。二要准确把握贯彻落实的实践要求,切实用以指导推动新时代汕尾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纳入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要抓好今年人大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深调研”,谋划好新一年的工作,切实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会议要求,要有效地推动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办理落实,加强督办工作,倒逼各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进一步抓落实,确保在2020年底给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少华、黄宏伟、李汉流、彭永新、李惠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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