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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暨主任会议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决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
  • 2021-07-2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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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记者   黄铭标 实习记者  彭志达) 7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十四次党组会议暨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决定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成效,进一步增强赓续红色血脉的责任感使命感,发挥好人大监督、立法职能作用和代表作用,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我市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利用,确保《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贯彻落实。要弘扬功勋模范精神,更好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方位推进汕尾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传达学习省人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省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为新动力,针对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动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推动作用,以高质量的检查成效回应各方关切。

会议审议了《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听取县(市、区)重新确定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备案情况汇报;研究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评定工作,决定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少华、黄宏伟、李汉流、彭永新、李惠文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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