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遮浪现代渔港(二级)二期工程项目申请项目用海总面积为62.01公顷,其中南防波堤用海10.3692公顷,西防波堤用海1.6748公顷,码头用海2.4932公顷,港池用海41.4272公顷,航道用海6.0456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申请临时施工用海0.8262公顷,其中临时码头用海0.2092公顷,施工栈桥用海0.61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3日止,共10个自然日。
三、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邮政编码:5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