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罗瑞琪)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此次监督抽检信息涵盖流通餐饮环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环节三方面,抽检了市内1322批次食品样品,其中抽检项目不合格样品41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理化和品质类指标不合格等问题。
其中,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以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酒类、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饼干、乳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食品添加剂、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蜂产品等25种食品大类为主,共425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410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主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理化和品质类指标不合格等问题。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共560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540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主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食品生产环节方面,共计抽检酒类、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豆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等18种食品大类共337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33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主要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污染物、理化和品质类指标等问题。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此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