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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⑩】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汕尾样本——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奕巡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与网友互动交流
  • 2025-06-25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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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汕尾样本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奕巡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与网友互动交流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奕巡围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汕尾样本”这个主题与网友在线互动交流。郑奕巡表示,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汕尾市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获评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继续保持良好状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0,连续十年全省排名第一。AQI达标率98.1%,PM2.5浓度17.7微克/立方米,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声环境质量监测方式初步实现从人工手工监测到科技赋能自动监测的飞跃,在全省率先完成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并联网运行;水环境质量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均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可控,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全年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842吨,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安全、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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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现场。

主持人问(以下简称“问”):如何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汕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郑奕巡答(以下简称“答”):今年,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汕尾实践,围绕加快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确保省下达的AQI、PM2.5等稳定达标。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安全保障,加强流域污染整治,巩固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成效。强化陆海协同一体治理,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确保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达标率100%。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建设“无废城市”,确保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100%无害化处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努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为加快创建海陆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来保障空气质量持续优良?

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持续优良。我们强化工业源污染防治,印发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明确了禁燃区范围,从源头上减少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同时,邀请国家和省级大气专家对全市97家涉VOCs和NO2排放企业开展清单式现场帮扶指导,帮助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废气排放。我们加强VOCs总量管理,完成了高新区网格化建设,强化重点源自动监控专项整治,确保企业废气排放达标。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效控制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降低了空气污染风险。我们强化移动源和面源监管,推进机动车检测机构规范化监管,加强柴油货车治理,同时对餐饮业油烟排放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达标排放。深圳、东莞等5市签订《深圳都市圈移动源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应对区域大气污染问题。我们科学应对污染天气,2024年启动污染天气Ⅲ级应对8次共32天,成功应对30天;一般应对17次共74天,成功应对69天。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连续2年无中度以上污染天气,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同时也为全省争取了2天的“腾挪”空间。


在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方面,如何通过技术手段、执法监管等措施来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在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方面,我们成立了东溪河现场工作专班,每周开展巡查督导,指导各地有序开展禁养区清理,科学实施闸站流量管理,强化鱼塘尾水管控,提升湿地运维效能,推动一批治污工程动工建设。同时,组织技术团队开展东溪河驻点服务,加密水质监测,组织开展乌坎水闸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摸底排查,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998人次,排查涉水企业245家次,立案查处17宗,已作出处罚10宗,处罚金额54.9万元,累计整治“散乱污”企业125家,确保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如何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找到平衡,实现两者协同共进的?特别是在服务重点项目落地和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找到平衡,推动两者协同共进。在服务重点项目落地上,我们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并联审批,将原来两个审批事项50日的法定时限压缩至24个工作日内办结,为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我们共审批环评项目83个,其中省、市重点项目24个,招商引资项目10个,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个,总投资额超185亿元。同时,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党员服务小分队和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帮扶,累计开展入企技术帮扶148次,打通服务进企“最后一公里”,为企业获取涉VOCs、氮氧化物等多项管控指标提供必要指导和支持。在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方面,我们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可以申请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2024年,我市获得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9674万元,比2023年增长268.11%。此外,加大技术帮扶力度,通过技术专家的现场指导,帮助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绿色生产水平。同时,我们还定期组织企业开展环保培训活动,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意识和业务水平。


在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如何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等措施来提高执法效能?

过去一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104宗,同比增加73%;下达处罚决定85宗,同比增加98%;罚款金额约598.58万元,同比增加58%;移送行政拘留1宗,查封扣押2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宗。紧盯重点案件办理,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共检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90家次,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问题4处,立案3宗、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宗;“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涉刑案件取得突破,查1宗无证照提炼场超标排放重金属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横线和纵线执法联动,完善市直各部门和县、镇沟通机制,集聚监管合力对海丰可塘镇、梅陇镇宝石、金银首饰加工行业及陆丰“三甲”地区的五金配件加工行业开展执法帮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00余人次,入户宣传1700余家。其中整治散、乱、污加工企业245家,生态环境部门立案24宗,处罚人民币151.7万元;通过入企宣教、加强引导的方式支持鼓励企业集中生产,引导入园227家。


(网友“海边人”)问: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另外,我们普通市民能为保护海洋环境做些什么?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我们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突出美丽海湾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线引导,组织开展岸滩垃圾核查,清理海岸线长度387公里,清理海域面积235平方公里,清理垃圾1016吨。开展汕尾市“靖海2024”专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系统派出执法人员643人次,检查海岸工程建设项目129个次,码头港口环境执法检查7项次,检查入海排污口255个次,联合整治海水养殖场13个、排污口36个,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作为普通市民,您也可以为保护海洋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比如,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避免海洋垃圾的产生;积极参与海滩清洁等公益活动,清理海滩上的垃圾。同时,如果您发现有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如非法捕捞、向海洋倾倒垃圾等,可以及时向我们举报,我们会第一时间组织调查处理。


网友“观海云远”)问:我们平时喝的饮用水安全是否有保障,能否放心饮用?

2024年,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也保持100%,市民平时饮用的水是安全可靠的,大家可以放心饮用。同时,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还通过加强执法监管,排查涉水企业,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为市民的饮用水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网友“黄功鹏”)问: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还有什么具体计划?

感谢这位网友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注。2024年,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全力抓好农污攻坚任务,对全市2974个自然村开展全面排查,梳理优化调整模式工艺清单,委托技术单位累计抽查评估314个自然村,指导4个县(市、区)制定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同时,我们成立了驻点指导工作组,邀请省专家到海丰县、陆丰市等基层一线开展现场指导帮扶,每季度开展100吨以上设施全覆盖巡查,每半年开展20吨以上设施出水水质抽测,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接下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抽查评估,督促各地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夯实治理成效。


网友“清风”)问: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平时都是如何处理市民的环境污染投诉,确保市民的环境权益得到保障?

我们制作了“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和“汕尾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全力推动申诉求决类初件一次性办结,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同时,对各派出机构已办结或不予受理的信访件通过“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其办理质量、填报规范性等并作出抽查结论,对不合格的退回重新办理。
2024年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522宗,按时受理率、办结率均100%,确保市民的环境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网友“小曾先生”)问:作为普通市民,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为建设“绿美汕尾”贡献力量?

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市民朋友们可以积极参与我们组织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如4·22地球日、6·5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等,共同传播绿色理念,倡导低碳生活。
同时,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也可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比如,我们可以尽量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转而选择可重复使用的环保产品,像布袋、玻璃瓶等,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我们的生态环境添一抹绿,为我们的家乡添一份美。
记者:彭子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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