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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法院推进“示范判决+先行调解”多元解纷模式 以优质司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 2026-06-2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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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记者 刘佳伦 通讯员 蔡春婷)今年以来,海丰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运用“示范判决 先行调解”多元解纷模式,高效实质性化解56件业主与房企逾期交楼、办证系列纠纷,兼顾司法公正、民生保障与企业发展,实现多方共赢,持续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品牌。

在案件处置过程中,海丰法院坚持以裁判立标杆、以公正明边界。经审慎研判筛选,从56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选取1件典型案件作为示范案件优先审理。庭审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精准界定房企与业主权责边界。海丰法院经审理,最终认定案涉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说明载明时间为合法交房时间,开发商未超出合同约定的办证期限,不存在逾期办证违约情形,同时业主主张的逾期交楼违约金已超出诉讼时效保护范围,依法驳回业主诉讼请求。该示范判决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晰厘清了商品房交付、产权登记的司法认定标准,为后续55件同类纠纷的化解筑牢了裁判基础、统一了司法尺度、明确了纠纷处理导向,彻底扭转了同类案件裁判标准模糊、处置无序的局面,让当事人清晰预判案件结果,为柔性调解、实质性解纷创造了有利条件。

依托示范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海丰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摒弃“一判了之”机械办案模式,组建法官 专职调解员专项团队,对剩余55件纠纷开展精细化柔性调解。一方面,细心向涉案业主释法明理,解读示范判决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认定,消除群众认知误区,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引导业主理性看待纠纷、合理主张权益;另一方面,引导房企主动担当、积极履责,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协调双方磋商和解。

经多次协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房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给予业主合理经济补偿以表歉意;业主们也同意接受调解方案,依法维护了自身权益。最终,除示范案件外,55件批量纠纷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圆满办结,实现批量纠纷高效清零。

此次系列案件的高效化解,充分彰显了“示范判决 先行调解”模式在优化营商环境、化解涉企批量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取得了多重积极成效:既通过“一案示范、批量化解”模式,大幅提升批量纠纷处置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同时缩短涉企纠纷处置周期,有效减轻企业应诉负担;又在案件处置全程坚持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并重,以柔性调解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护航辖区房地产行业良性发展;更做到从根源化解群体性纠纷隐患,杜绝信访、舆情次生风险,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营商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海丰法院将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线,深耕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创新,常态化推广“示范判决 先行调解”高效解纷模式,精准化解各类涉企批量纠纷、民生商事纠纷。持续以公正司法立规矩、柔性司法暖民心、高效司法优服务,不断提升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质效,用心用情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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