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社官方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文
11月起汕尾执行非夏季阶梯电价 冬季这样省电更划算
  • 2026-11-05 09:30
  • 【字体: 大  中  小】

汕尾日报讯 (记者 张文滨)从11月开始,广东居民阶梯电价正式切换为非夏季计费标准,汕尾同步执行。供电部门提醒市民留意月度用电变化,在合理规划用电之余,应掌握省电小技巧,理性安全用好家中电器。

据了解,广东阶梯电价分夏季、非夏季两套标准,每年5-10月执行夏季标准,11月至次年4月执行非夏季标准。非夏季标准:第一档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电价不变;第二档201-400千瓦时,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401千瓦时及以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对比夏季标准,非夏季模式第一档电量由260度下调至200度,家庭用电要更加留意月度用电量,避免无意进入加价档位。

记者走访市区部分小区,不少居民对电价切换有所感触。“夏天空调用得多,习惯了每个月两百多度电,现在进入11月,档位额度降下来,要多看看每月用电,一不小心就跳到第二档。”家住城区某小区的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入秋后虽然不开空调,但加湿器、电热水器使用频次变高,家里用电量并没有明显下降。

市民林先生表示,家里人口多,电器也多,之前听说有一户多人口电价优惠,打算抽空去了解申请:“家里五口人,日常用电基数大,如果可以提升阶梯电量,能省下一点开支。”据政策,家庭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可申请“一户多人口”优惠,每一档电量基数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符合条件的汕尾家庭可向供电部门提交材料办理。

供电部门表示,居民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随时查看每月用电量,做好用电规划,避免跨档增加电费负担。同时低保、五保家庭享有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收费时直接抵扣。冬季大功率取暖电器增多,大家在省电的同时,也要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走断电,防范用电隐患。

11月起汕尾执行非夏季阶梯电价 冬季这样省电更划算 1,793,813,425,000 d5e8165b38b94a9880f9ce58863476a0

主办单位:汕尾日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尾日报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4120190010

主办单位:汕尾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尾日报社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举报电话:0660-3374567
汕尾日报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412019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660-3387883   邮箱:swrbxmtb@163.com
粤ICP备13051037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69号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