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调解队伍
健全诉调衔接格局
陆河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聘请2名第三方调解员、9名特邀调解员专职负责诉前调解,搭建规范顺畅的调解工作体系。
立案庭对民事案件统一分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实施分层分类处置。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由调解团队开展先行调解,或委托县综治中心协同调处;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快速办结撤诉手续;不具备调解条件、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审判程序,实现调解与诉讼无缝衔接。2025年至今,全院共开展先行调解905件,成功化解250件,调解成功率27.62%,有效减轻审判压力。
与此同时,该院主动对接全县“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选派8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专职调解员,采取常驻、轮驻、随驻相结合方式进驻综治中心,做好来访接待、联合调处、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打通县镇两级综治力量联动共治通道。2025年至今,共参与综治中心联合调处案件23件,委托综治中心调解39件、调解成功11件,协助办理司法确认20件,推动司法服务下沉基层一线。
聚焦民生诉求
联动调处解民忧
陆河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紧盯涉劳资、涉农村、涉中小主体等重点纠纷,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矛盾实质化解,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置上,该院妥善化解28名劳动者欠薪纠纷。辖区一家企业因经营困难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维权无果后诉至法院,案件涉及人员多,存在矛盾升级风险。立案后,法院第一时间稳定当事人情绪,摸清纠纷症结,征得各方同意后联动县综治中心、县司法局协同调处。经承办法官释法明理,企业认清自身责任,承诺一次性付清全部欠薪;法院同步向劳动者讲明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于2026年6月30日出具调解书,28件薪资争议全部妥善化解,切实保障劳动者报酬权益。
针对农村多发小额民间纠纷,陆河法院用好“综治调解+司法确认”快速通道,让群众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纷争。罗某尚与罗某江因农村自建房施工结算产生争议,双方仅有口头约定,在账目、结算标准上分歧较大,遂向县综治中心申请调解。综治调解员厘清争议焦点、核对款项金额,结合本地行业习惯开展多轮疏导劝说,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驻点工作人员主动跟进,向当事人讲解司法确认的法律效力,指导线上提交申请,法院当日完成审查,达成调解协议2天后便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当事人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即可拿到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既节约司法资源,也避免邻里矛盾进一步激化。
下一步,陆河法院将持续抓实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优化诉前先行调解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升级多元解纷模式,以更精细高效的司法服务推动更多矛盾止于未发、化在基层,为平安陆河、法治陆河建设筑牢根基。
汕尾日报记者 刘佳伦
通讯员 林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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